
公告日期:2023-11-24
债券代码:122496 债券简称:H15 世茂 2/15 世茂 02
债券代码:155719 债券简称:H19 世茂 1/19 世茂 01
债券代码:155831 债券简称:H19 茂 03/19 世茂 03
债券代码:155832 债券简称:H19 世茂 4/19 世茂 04
债券代码:163346 债券简称:H20 世 02/20 世茂 02
债券代码:163347 债券简称:H20 世 03/20 世茂 03
债券代码:163472 债券简称:H20 世 04/20 世茂 04
债券代码:175049 债券简称:H20 世茂 6/20 世茂 06
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建设”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261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 19 世茂 01 等多只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2022 年度尚在存续期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2022 年年度
报告。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发布《关于无法按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公
告》,后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披露公司债券 2022 年年度报告。
世茂建设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 22 号)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0 号)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0 号)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披露公司债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人
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反思不足并积极采取措施改进。
本次公司收到的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强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
告》之盖章页)
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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