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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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55522.SH 债券简称:19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327.SH 债券简称:20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551.SH 债券简称:20 国电 02
债券代码:188139.SH 债券简称:21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880.SH 债券简称:21 国电 S1
债券代码:188343.SH 债券简称:21 国电 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回购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拟注销回购股票的情况
(一)拟注销回购股票涉及的相关主体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或“公司”或“发行人”)
于 2020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三次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注销。
(二)拟注销回购股票主体在该事由出现时的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35,733,735.36 万元,负债总额为
23,879,970.7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6.83%。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34,439,225.92 万元,负债总额为
22,341,643.1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4.87%。
(三)拟注销回购股票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的政策,推进公司股价与内
在价值相匹配。
(四)拟注销回购股票所需的决策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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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七届七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维护公司价
值和股东权益的政策,为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40)。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及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七届七十四次董事会及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 2020 年第二次股份回购工作。本次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8 亿元,不
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7 元/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第二次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58)。
2021 年 3 月 31 日及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七届七十八次董事会会议
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0 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市场
价值,将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9 月 22 日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576,928,756 股的用途由出售变更为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 2020 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
此外,同日,七届七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 2021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
和股东权益,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2021 年股份回购工作。本次回购
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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