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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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 年第一期)
债券受托管理人
(海口市南沙路 49 号通信广场二楼)
二零二二年一月
股票简称:深高速
债券简称:20 深高 01
G20 深高 1
G21 深高 1
21 深高 01
股票代码:600548.SH
债券代码:163300.SH
175271.SH
175979.SH
188451.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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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速”、“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万和证券提供的资料。
万和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
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万和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
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万和证券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吋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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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0 深高 01”、
“G20 深高 1”、“G21 深高 1”、“21 深高 01”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
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重大投资情况
(一)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15 日,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投控”)订立谅解备忘录。根据谅解备忘录,深投控拟将其于深圳投控湾区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发展”)的全部权益(占湾区发展已发行股本总数的71.83%)
转让予发行人。
2021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美华公司”)
与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深投控国际”)签订了关于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
基建有限公司(“深投控基建”)股份之买卖协议,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投控”)、
深投控国际、发行人和美华公司签订了关于向 CMF 基金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之协议书。
根据上述协议,美华公司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深投控国际所持有深投控基建
100%股权。有关交易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经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并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完成。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深投控基建已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美
华公司间接持有),而深投控基建持有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香港联
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737)全部已发行股份约 71.83%。至此,湾区发展已成为发
行人的非全资子公司。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对象及履约、决策情况
本次重大投资所涉及的交易对方情况、投资对象情况、协议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以
及相关决策情况,请参考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发布的《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重大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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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
违约情形。此外,本次交易的完成有助于发行人实现收购湾区发展优质收费公路资产及
扩大收费公路业务规模及利润基础的目标,预计上述重大投资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经营及
偿债能力均无重大不利影响。
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万
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同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董珂
联系电话:0755-82830333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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