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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5-18 09:45:27 股吧网页版
163256: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度第三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17

债券简称:20 临矿 01 债券代码:163256.SH
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 年度第三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一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
露文件以及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临矿集团”或
“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一、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事项情况如下:
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中天运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发行人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由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审计。
(一)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
本着公平公正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发行人对 2020 年度决算审计业务进
行了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同意委托中审亚太对发行人 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报表进行审计等工作。
(二)该项变更已履行发行人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三)该项变更无需征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四)该项变更无需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五)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云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健商务大厦 23 层
联系人:孙君亮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所及部分分所与
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2009 年 2 月,更名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两所均是国内从业历史较长和较早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
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初,改制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北京、山西、云南、深圳、河北、贵州、黑龙江、浙江、四川、
福建、山东、安徽、陕西等省(市)设有 13 家执业中心。从业人员 1000 余人,
其中注册会计师 376 人,资深注册会计师 20 人、领军人才 4 人。
(六)中审亚太持有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4001】)资格依法存续有效。
(七)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发行人已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合同,中审亚太
同意对发行人合并及母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以及在规定期限内完
成财务审计报告等。
截至《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披露日,中天
运与中审亚太已按程序完成相关资料及事项的移交工作。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 临矿 01”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
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毛会贞、朱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29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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