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组建并授权经营的省级交通类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前身为浙江省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系省政府
直属国有独资公司,于 1996 年 7 月成立。2001 年,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省级营运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浙委[2000]26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浙政发[2001]42号),在原浙江省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吸收浙江省交通厅所属其他企业的国
有资产,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 29 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现持有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734530895W 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为 2001 年 12 月 29 日至无固
定期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 303 号。法定代表人:高浩孟。
本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亿元,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江省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及浙江省交通厅其他所属企业的国有净资产出资,并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浙天会验[2001]第 174 号验资报告验资。经历次股权变更后,本公司现注册资本人民币 316 亿元,其中: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人民币284.4亿元,占注册资本的90%;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 31.6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本公司属投资与资产管理行业。经营范围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