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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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
(2020 年)
二〇二〇年八月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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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半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
本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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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前,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可能
对公司债券的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因素,并仔细阅读各期募集说明书中的“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5.75%、66.35%、66.88%和 69.04%,虽然在交通基
础设施行业处于正常水平,但债务规模及财务费用支出金额较大,可能对发行人整体债务
偿还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二、短期偿债的风险
作为交通类企业,发行人的债务融资以借款为主。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
负债总额为 15,515,903.19 万元,约占负债总额的 41.66%,其中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
付账款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四项合计约占公司负债总额的 19.44%。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比率为 1.34
、1.17、1.06 及 1.21;速动比例为 1.16、1.01、0.91 及 1.10。当前公司短期偿债指标总
体良好,能够有效应对短期债务带来的偿债压力,但由于短期债务数额较大,公司仍可能
面临短期偿债的风险。
三、下属子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下属二级子公司共 50 家,其中部分子公司受各类因素
影响,本期出现亏损。其中省轨道运营集团暂时处于盈亏平衡期或项目初期的亏损期;乐
清湾高速由于通车时间较短,实际通车流量尚未达到设计的车流量,公路折旧较大;龙丽
丽龙高速、高管公司、杭新景高速、东永高速等高速公路子公司由于实际通车流量尚未达
到设计的车流量,公路折旧较大,目前暂时处于盈亏平衡期或项目初期的亏损期,部分高
速公路受疫情免收通行费影响发生亏损。随着全国收费公路收费恢复以及车流量的增长、
路网的完善,各公司经营效益将逐步改善。如下属子公司因行业或经营的原因持续亏损,
将可能影响发行人整体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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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限资产占比较高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受限制资产账面价值合计达 1,367.19 亿元,占资产总
额比例达 25.30%。受限制资产主要包括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下属质押融资公路资产、长期
应收款抵质押担保等。大额受限资产将会对发行人的后续融资及流动性产生一定影响。
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55.95 亿元、150.62 亿元、195.51 亿元和 3.64 亿元,波动较大。其中,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度下滑,主要是由于发行人本期对外支付经营
性款项增加。若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幅波动,则可能对偿债能力产
生一定影响。
六、可续期公司债券特有风险
(一)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的风险
“16 浙交 Y1”可续期公司债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延
长本期债券,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续期选择权时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
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16 浙交 Y1”可续期公司债条款约定,发行人有权递延支付利息,如果发行人决定利
息递延支付,则会使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推迟,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能
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三)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的风险
“16 浙交 Y1”可续期公司债条款约定,因政策变动及其他因素导致“16 浙交 Y1”无
法分类为权益工具,发行人有权提前赎回。如果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可能给投
资人带来一定的赎回投资风险。
(四)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16 浙交 Y1”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
率。“16 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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