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02
债券代码: 155857 债券简称: 19 首股 Y1债券代码: 163958 债券简称: 19 首股 Y3债券代码: 163231 债券简称: 20 首创 01债券代码: 163545 债券简称: 20 首创 02债券代码: 175439 债券简称: 20 首股 Y1债券代码: 175554 债券简称: 20 首股 Y2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声 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以及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即原“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出具的《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由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 19 首股 Y1”)、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 19 首股 Y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以下简称“ 20 首创 0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以下简称“ 20 首创 0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 以下简称“ 20 首股 Y1”)和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二期)( 以下简称“ 20 首股 Y2”)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方投行”) 编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东方投行作为“ 19 首股 Y1”、“ 19 首股 Y3”、“ 20 首创 01”、“ 20 首创
02”、“ 20 首股 Y1”和“ 20 首股 Y2”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就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发生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 重大事项
2021 年 8 月 27 日,东方投行获悉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等相关议题。 发行人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主要内容如下:(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因公司管理和业务需要,同意刘永政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聘任董事兼执行总经理李伏京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同时李伏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执行总经理职务。(二) 相关人员简历李伏京:男, 1980 年 7 月出生,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及工程师。历任柏诚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工程师,北京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咨询部项目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部总经理助理、环境产业部副总经理。现任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公司董事、总经理。
二、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本次人事任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对发行人已签署的董事会、监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机构决策有效性不产生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 19 首股 Y1”、“ 19 首股 Y3”、“ 20 首创 01”、“ 20 首创 02”、“ 20 首股 Y1”和“ 20 首股 Y2”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总经理变更相关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 19 首股 Y1”、“ 19 首股 Y3”、“ 20 首创 01”、“ 20 首创 02”、“ 20 首股 Y1”和“ 20 首股 Y2”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后续将继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及时向上述债券持有人发布后续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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