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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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63231 债券简称:20首创0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2020年公开发公司债券(第一期)
(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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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或“首创股份”)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1623号文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一期发行,本期发行规模为10亿元。
一、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404,417.03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
有者权益合计数);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67.44%。本次债券
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64,743.47
万 元(2016年-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二、本期发行票面金额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四、本期债券为5年期。
五、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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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3月4日(T-1日)向网下投资
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3月5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
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六、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网下
申购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
排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券一次发行完毕。配售原则
详见本公告“ 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七、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
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
等具体规定。
九、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
次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次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
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十、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
本次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
阅读《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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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
可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十一、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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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首创股份/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本部 指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首创集团/集团/集团公司 指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发行人本期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亿元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首创证券、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
理人
指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花旗证券、联席主承销商、债
券受托管理人
指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北京首创股份有限
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
《募集说明书》 指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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