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8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H19 世茂 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H20 世茂 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H20 世茂 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H20 世茂 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H20 世茂 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收到警示函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H19 世茂 3”,债券代码:155391.SH)、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H20 世茂 1”,债券代码:163216.SH)、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H20 世茂 2”,债券代码:163644.SH)、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H20 世茂3”,债券代码:175077.SH)、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H20 世茂 4”,债券代码:175192.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发布的《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
司收到警示函的公告》,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于世茂股份子公司收到警示函的基本情况
“世茂股份子公司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世茂”)
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江苏证监局(以下简称“江苏
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4]111 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
‘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你公司为中信信托-南京世茂希尔顿酒店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
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1 月,计划管理人中信信托多次向你公司问询抵押资产查
封事项,你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在相关抵押资产因其他案件纠纷已于 2022 年7 月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未按照规定向管理人提供信息配合并支持计划管理人履行职责。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和《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高度重视,加强对《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合规意识,杜绝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影响分析
南京世茂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后续将切实加强对《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合规意识,杜绝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中金公司作为相关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修订)》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中金公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情况,并将严格按照《债券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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