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2
债券代码:163183.SH 债券简称:20 贵安 G2
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疫情防控债)2023 年分期偿还本金及利息偿付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8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
本次偿还本金比例:42.94%
根据《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疫情防控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发行人拟提前兑付本期债券部分本金及应付利息,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贵州贵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42.94%的本金,并支付当前债券余额自上一付息日(即 2023 年
4 月 30 日)至提前兑付日(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期间(算头
不算尾)的利息。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及利息偿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疫情防控债)
2、债券简称:20 贵安 G2
3、债券代码:163183.SH
4、发行人: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10.00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3+2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票面利率:7.0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4
月 30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8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42.94%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42.94%
的比例偿还本金,当前债券余额在上一付息日(即 2023 年 4 月
30 日)至提前兑付日(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期间(算头不算
尾)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42.94%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1-0%-42.94%)
= 57.06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42.94%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42.94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
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贵州贵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百马大道 99 号
联系人:祝培洋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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