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0
债券代码:155810.SH 债券简称:19贵安G1
债券代码:163016.SH 债券简称:19贵安G2
债券代码:163129.SH 债券简称:20贵安G1
债券代码:163183.SH 债券简称:20贵安G2
债券代码:175044.SH 债券简称:20贵安G3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贵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列为被执行人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作为贵州贵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55810.SH,债券简称:19贵安G1 ;债券代码163016.SH,债券简称:19贵安G2 ;债券代码:163129.SH,债券简称:20贵安G1;债券代码:163183.SH ,债券简称:20贵安G2;债券代码:175044.SH,债券简称:20贵安G3)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证券交易所场所有关规则和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于2024年4月30日公告了《贵州贵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事项的公告》,相关公告内容如下:
“ 公 司 于 近 日 查 询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公 示 信 息
(http://zxgk.court.gov.cn),获悉发行人被列为被执行人。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司因(2024)黔 01 执恢 71 号案件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为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 442,475,480.00 元。经公司核查,该案件系子公司贵州贵安大健康新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施工方的款项支付纠纷,贵州贵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贵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目前发行人正在与相关机构就上述被执行情况积极了解与沟通,持续督促及推进相关事件进展,妥善制定解决方案推进和解,该案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没有重大影响。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作为“19贵安G1”、“19贵安G2”、“20贵安G1”、“20贵安G2”及“20贵安G3”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证券交易所场所有关规则和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如上述事项不能及时解决,未来可能对发行人信用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江海证券将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19贵安G1”、“19贵安G2”、“20贵安G1”、“20贵安G2”及“20贵安G3”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
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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