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4 年)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公司债券之前,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可能对本公司债券的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内容。
1、公司破产重整风险
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送达
的(2024)沪 0115 破 90 号《民事裁定书》,浦东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裁定受理公司的
重整申请。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收到浦东法院送达的(2024)沪 0115 破 90 号《决定书
》,浦东法院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所有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停止计息并于受理之日提前到期。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5 年 4 月 1 日,红星控股向浦东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并于 4 月 21 日再次提交了更新版的《重整计划草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表决期自 2025 年 4 月 25 日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 24 时。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
性。
2、净利润为负的风险
2024 年 1-12 月,公司合并范围营业收入为 32.87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6.33%,主
要系上年同期红星家居出表中,而报告期内红星家居已出表。2024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177.12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4.85%,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转让红星家居股份产生投资损益-179.95 亿元。本期由于公司进入重整,经营情况及资产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采取保守的会计政策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存在不利影响。
3、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2024 年 12 月末,公司合并范围净资产为-65.18 亿元,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2024 年 1-12 月,公司合并范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0 亿元,较上年同
期减少 143.46%,主要系上年报告期内红星家居出表中所致。
5、对外担保余额较高的风险
截至 2024 年 12 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134.30 亿元,其中担保债务逾期金额
为 128.20 亿元。
6、房地产经营风险
2021 年发行人与远洋签订协议,将红星企发(不含上海红星美凯龙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公司等若干公司)70%股权转让给远洋,据交易约定,截至 2020 年末,红星企发已售但未结转的项目及自持物业的利润,将由红星控股及远洋按 85%:15%的比例进行分配;截至 2020 年末未售的开发项目及自持物业的利润,将由红星控股及远洋按 70%:30%的比例进行分配。此外,发行人仍保留了部分地产项目,由上海红星美凯龙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红星置业”)负责,项目主要分布在江浙沪及核心省会等区域。房地产行业受政策影响波动性较大,目前处于行业下行期,上述转让至远洋的房地产项目及红星置业存量房地产项目,受行业下行不利影响、以及项目合作对手方风险等原因导致回款大幅下滑,销售回款主要用于项目保交楼,受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等监管,公司集团层面实际可动用资金有限。
7、重大资产重组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先生和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与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车建兴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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