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20
债券代码:163128.SH 债券简称:H20 红星 2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付息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前期召集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关于召开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和《关于召开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提供增信措施、增加宽限期等相关议案。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上述议案约定,完成增信资产质押登记手续的
办理,并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进行了小额兑付。
根据决议公告,本期债券截至 2023 年 1 月 21 日的利息,公
司将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及 2024 年 1 月 21 日以现金兑付该
部分利息的 50%,未免疑义,不包含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小额兑
付时利随本清部分。根据决议公告,公司被给予 2 个月的宽限期,若公司在该宽限期内对本期债券付息日、兑付日应付利息或本金进行了足额偿付、消除违约事件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豁免的,则不构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违约。为避免疑义,该宽限期截止前不视为公司违约,宽限期内不设罚息,不另行设置或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和罚息等。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尚在筹措利息资金,还需一定时间。公司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致以歉意,将妥善做好本期债券利息偿付安排工作,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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