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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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 2019 年)
二〇二〇年四月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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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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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及购买本公司债券之前,应认真考虑各项可能对公司债券的偿付、债券
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风险因
素”等相关章节内容。
(一)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
化等因素的影响, 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 由于“19 温交 01”、 “20 温交 01”期限较长,
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 从而使“19 温交 01”、
“20 温交 01”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
负债率分别为 61.76%、 64.08%和 65.98%,公司负债率呈小幅上升趋势。截至 2019 年末,
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 3,384,622.38 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重为 54.76%。随着公司业务
不断拓展,新增多项投资及项目建设业务,发行人整体偿债压力有所增大,虽然发行人目
前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但仍面临潜在债务偿还风险。
(三)温州大桥通行费为发行人的重要收入和利润来源,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温州
大桥通行费收入分别占到营业收入的 55.40%、 34.29%和 28.78%,毛利润占比高达 88.33%、
69.34%及 66.45%。该通行费收费权将于 2023 年到期,根据交通部 2018 年 12 月发布的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意见征求稿,要求特许经营公路的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
理回报的原则确定,高速公路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 30 年,但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
速公路,经批准可以超过 30 年。截止 2019 年末,交通部尚未发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正式稿,未来发行人温州大桥收费权到期或延期情况的变化,将对公司盈利状况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四)交通基础设施行业项目建设具有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的特
点。目前发行人公路板块的盈利主要靠温州大桥一枝独秀。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一期于
2010 年 2 月建成通车,通行费毛利润在 2017-2018 年持续为负, 2019 年转为正。温州绕城
高速公路西南线已于 2018 年 2 月完工正式通车,甬台温复线南塘至黄华段、绕城高速公路
北线二期工程、甬台温复线灵昆至阁巷段及甬台温复线瑞安至苍南段也分别在 2019 年 1 月、
2 月、 11 月建成通车, 新增五条高速公路项目 2019 年毛利润均为负,若未来较长时间内绕
城高速公路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项目车流量未达预期,将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25,163.09 万元、 25,698.05 万元和
31,051.40 万元。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
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收益和项目投
资收益。鉴于发行人投资收益占公司净利润比例较高,未来权益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所
涉公司经营情况的恶化,将对公司盈利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发行人作为温州市本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主体企业,主要承担温州市
高速公路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职能,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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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73,246.83 万元、 -
925,524.36 万元和-788,009.17 万元。 2017 年末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2,687,835.33 万元、 2,617,514.64 万元和 385,626.92 万元, 2019 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大
幅下降,主要系绕城高速北线二期、甬台温复线南塘至黄华段、甬台温复线灵昆至阁巷段、
及甬台温复线瑞安至苍南段转固所致。发行人目前主要在建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198.53 亿元,
预计未来三年内仍需筹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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