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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8 18:53:30 股吧网页版
163050:关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和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8


关于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和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4 豫投 01 债券代码:241368.SH

债券简称:23 豫投 02 债券代码:115873.SH

债券简称:22 豫投 01 债券代码:185954.SH

债券简称:21 豫投 01 债券代码:185103.SH

债券简称:19 豫投 02 债券代码:163050.SH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3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和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3月14日披露的《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和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根据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河南省财政厅批准后新修订的《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发行人不再设监事、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发行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3人,分别为董事陈琪女士、董事佀洪恩先生、董事程光先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陈琪,女,1973年7月生,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河南省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河南省高层次人才。1995年7月至今在郑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任教,现任郑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系主任。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2项,其他省级科研项目 6 项,在《南开经济研究》、《当代财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会计有关学术论文 30 余篇,出版专著2部。现任公司外部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佀洪恩,男,1969年11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会计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南省财政厅行财处干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行政政法处主任科员,人事教育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程光,男,1977年6月生,硕士研究生,副教授,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1999年9月至今在河南工程学院任教,现任河南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主持和参与河南省软科学等省部级课题13项,在《财务与会计》、《会计之友》等国内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多篇,有3篇英文论文分别被国际检索EI,CPCI-S和CPCI-SSH收录。现任公司外部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此次发行人取消监事会和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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