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15
债券代码:163028.SH 债券简称:19 漳九 03
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19 漳九 03”或“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发生的重大事项
根据 2021 年 6 月公告的《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 2021 年 8 月公告的《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行人结合债券市场监管规定的变化及自身实际情况,对2020年12月制定的《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
1、原制度第一条:删除《公司债券上市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企业债券发行信息披露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新增《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
2、原制度第四条:新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视同为公司关联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的义务人”。
3、原制度第十三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兼任,修改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分管融资部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除上述 3 点主要的修订内容外,本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还对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职责和管理流程等方面做了部分修订。
新增和修订的内容主要是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新修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将进一步优化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内容和相关流程。
二、影响分析
本次修订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偿付安排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2 1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