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8
债券代码:163015 债券简称:H19 碧地 3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H19 碧地 3”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1.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 9:00 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 20:00
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债务重组议案(见本公告附件一),投资者参与转让之前,请仔细阅读附件一中《关于本期债券整体重组的议案》,充分了解债务重组相关安排及风险,理性参与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2.根据本期债券 2025 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关于本期债券整体重组
的议案》,发行人已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完成本期债券的现金提前偿付,向每个
同意账户(定义见下文)兑付并注销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同意张数(定义见下文)的 0.1%(如计算得到的各同意账户需兑付并注销的债券数量存在尾数不满一手的情况,则采用向上取整(手)的方式计算)。
一、本次停复牌及后续转让的相关安排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因就公司债券重组事项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发行人申请,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H19 碧地 3,债券代码:163015)自 2025年 9 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
现经公司申请,本期债券自 2026 年 1 月 9 日开市起复牌。本期债券复牌后
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转让。具体转让安排如下:
1、特定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代码维持不变。
2、特定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价,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
3、特定债券转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逐笔全额结算服务。
4、特定债券转让的受让方,应当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债券简称:H19 碧地 3
3、债券代码:163015
4、发行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5、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的债券余额:922,030,020 元。
6、票面利率:1.00%
7、债券期限及还本方式:根据《关于召开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关于召开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结果公
告》”),本期债券全部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兑付时间调整为自 2025 年 9 月 2 日(以
下简称“基准日”)起至 2035 年 9 月 2 日(以下简称“新到期日”,基准日(含)
至新到期日(不含)期间在以下简称“新兑付期间”)。每张本期债券截至基准日
(不含)的全部应计未付利息(包括每张债券自 2023 年 11 月 20 日(含)至基
准日(不含)产生的全部应计未付利息)金额调整为“每张本期债券剩余面值×1%×652÷365”(截至基准日(不含)每张本期债券已产生的全部应计未付利息按照本议案约定调整后的总和在以下简称为“截至基准日利息”)。自基准日起(含),每张本期债券剩余面值将按照 1%/年单利计息,已兑付面值自兑付日起不再继续计息。每张本期债券全部利息(包括每张本期债券截至基准日利息及新兑付期间新产生的利息)将于本期债券新到期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支付。
8、分期还本安排及兑付金额:根据《会议通知》和《结果公告》,在新兑付期间,每张本期债券剩余本金的偿付安排调整如下:
序号 兑付日 兑付前每张本期债券 本金兑付金额 完成兑付后每张债券
剩余面值(元/张) (元/张) 剩余面值(元/张)
1 2031-9-2 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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