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9
债券代码:163012.SH 债券简称:H 龙控 0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H 龙控 04”
债券购回实施结果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兴华路南侧龙光世纪大厦 1 栋 2002)
债券受托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2025 年 9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债券对应的《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或约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龙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等,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作为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光控股”、“发行人”、“公司”)发行的“H 龙控 04”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购回结果情况
发行人于2025年9月2日披露了《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债券购回实施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标的债券合计使用购回资金总额:449,861,282.50 元 (因根据购回分
配方案对标的债券持有人的获配数量进行舍尾取整处理,标的债券实际
购回总金额与购回总金额上限存在差异)
本期债券合计购回申报数量:974,882 手
本期债券合计购回成交数量:251,977 手
购回申报分配比例:25.86%(精确到 0.01%)
分配到本期债券使用的购回资金金额:45,280,266.90 元
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光控股”、“发行人”、“公司”)
已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披露《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债券购回实施公告》,于 2025 年 8 月 4 日披
露《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
一期)债券购回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于 2025 年 8 月 6 日披露《深圳市龙光控
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债券购回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披露《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债券购回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披露《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债券购回申报结果公告》。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4 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用风险管理》等规定,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对公司发行的 H1 龙控 01、H8 龙控 05、H9 龙控 01、H9 龙控 02、H9 龙
控 03、H 龙控 02、HPR 龙债 2、H 龙控 01、H 龙控 03、H 龙控 04、H 龙债 02、H
龙债 03、H 龙债 04 等公司债券,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公司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的 H 光耀 07A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或差额支付承诺人的 HPR 龙联 8、HPR
龙控 8、PR 龙控 09、H 荣耀 12A、H 荣耀 13A、H 荣耀 14A、H 荣耀 15A 等优先级
资产支持证券(前述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以下合称或单称“标的债券”)进行购
回(下称“本次债券购回”)。本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 2025 年 8 月 5 日至
2025 年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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