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6
债券代码:163012.SH 债券简称:H 龙控 0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H 龙控 04”
债券购回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兴华路南侧龙光世纪大厦 1 栋 2002)
债券受托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2025 年 8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债券对应的《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或约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龙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等,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作为深
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光控股”、“发行人”、“公司”)发行
的“H 龙控 04”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
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购回方案的公告
发行人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了《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债券购回实施公告》(以下简称“《购
回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1、根据前期持有人会议已通过议案,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龙光控股”或“公司”或“发行人”)拟使用自有资金对下表中列示的 21 笔
公开市场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下合称或单称“标的债券”)进行购回(以下
简称“本次购回”),合计拟购回资金总额上限为 450,000,000(含)元人民币,
完成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购回的持有人同意豁免其拟被购回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已产生的一切利息/预期收益(包含利息/预期收益、资本化利息/预期收益及其
孳息),前述豁免不附带任何或有条件。因此,“标的债券购回全价=购回净价
=标的债券剩余面值×18%/张(份)”。
序号 代码 债券简称 债券名称
1 114531.SZ H9 龙控 02 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
种一)
2 112875.SZ H9 龙控 01 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3 150211.SH H 龙控 02 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4 166599.SH HPR 龙债 2 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5 189761.SH PR 龙控 09 长城证券-龙光控股四期 2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6 189148.SH HPR 龙联 8 长城证券-龙联 8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7 189095.SH HPR 龙控 8 长城证券-龙光控股四期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8 136043.SZ H 荣耀 12A 长城荣耀 5 号-供应链金融 1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9 136214.S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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