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0
债券代码:163012.SH 债券简称:H 龙控 04
关于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偿付安排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期债券 2025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已表决通过重组方案。重组方案涉及事项较多,内容较为复杂,特此提醒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第二部分及附件所示的重组相关内容,审慎评估风险,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
一期)(以下简称“H 龙控 04”或“本期债券”)自 2025 年 6 月 19 日开市起
停牌。停牌期间,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光控股”、“发行人”或“公司”)召集本期债券 2025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并审议重组方案等相关议案。
现将本期债券重组安排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公告如下,敬请投资者认真审阅公告内容,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后续,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期债券复牌,具体复牌时间详见后续公告。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全称: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债券代码:163012.SH。
3、债券简称:H 龙控 04。
4、债券余额:19.4104014 亿元。
5、票面利率:1.00%。
6、债券期限:根据《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关于“H 龙控 04”2025 年第
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本期债券调
整为 2033 年 7 月 10 日到期。
7、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根据《关于召开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2025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本期债券全部债券持有人的本金
兑付时间调整为自 2025 年 7 月 10 日(以下简称“基准日”)起至 2033 年 7 月
10 日(以下简称“新到期日”),基准日(含)至新到期日(不含)期间在以
下简称“新兑付期间”)。截至基准日,本期债券剩余面值为 99.80 元/张。每张
本期债券截至基准日(不含)的全部应计未付利息(包括截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不含)的每张本期债券全部应计未付利息(以下简称“资本化利息”),以
及每张本期债券自 2022 年 11 月 10 日(含)至基准日(不含)产生的全部应计
未付利息(包括利息、资本化利息之孳息))金额调整为“每张本期债券剩余面
值×1%×990÷365”(截至基准日(不含)每张本期债券已产生的全部应计未
付利息按照本议案约定调整后的总和在以下简称为“截至基准日利息”)。自基
准日起(含),资本化利息不再计入计息基数,每张本期债券剩余面值将按照
1%/年单利计息,已兑付面值自兑付日起不再继续计息。每张本期债券全部利息
(包括每张本期债券截至基准日利息及新兑付期间新产生的利息)将于本期债券
新到期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支付。
8、分期还本安排及兑付金额:根据《会议通知》,在新兑付期间,每张本
期债券剩余本金的偿付安排调整如下:
当期兑付前每张债券剩 每张债券当期兑 完成兑付后每张债券
兑付期次 兑付日
余面值(元/张) 付面值(元/张) 剩余面值(元/张)
第一期 2030/7/10 99.80 0.75 99.05
第二期 2031/1/10 99.05 0.75 98.30
第三期 2031/7/10 98.30 0.7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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