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21
中航国际 2019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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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债情况
债券概况
本次债券是中航国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
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含 100 亿元),分期发行, 其
中第一期 15 亿元人民币已于 2017 年 7 月发行完毕, 第二期 20 亿元
人民币已于 2019 年 1 月发行完毕, 第三期 40 亿元人民币已于 2019
年 3 月发行完毕,本期为第四期(2019 年第三期), 本期发行规模
为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 , 同时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
比例不受限制,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
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
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
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
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
司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
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
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
付本品种债券。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
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
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由公司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
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
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
差再加 250 个基点,利率调整后相比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不超过 400 个
基点。 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
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重置日不可得,当
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公司应至少于续期选
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
行使公告。本次债券附设公司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
件,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
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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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
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公司决定递延支付利息,公司应在付息日
前 5 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
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公司继续选择延后支
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
其孳息中计算利息。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
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
向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
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1)向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
偿顺序等同于公司普通债务。公司在发生以下事件情况下有权对本次
债券进行赎回:第一,公司由于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次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
公司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
的时候;第二,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
正,影响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时,公司有权对
本次债券进行赎回。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公司没有权利也没有义
务赎回本次债券。本次债券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
借款及其他外部负债。
基本经营
(一) 主体概况与公司治理
中航国际的前身为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
技总公司”),成立于 1979 年,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航空工业集团”)拥有的、以打造航空供应链集成服务体系、
发展航空制造服务和航空运营服务为核心主业的综合性大型国有企
业。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注册资本为 95.79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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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身为中航技总公司,
由中航工业出资成立。
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并更名为现名。
航空工业在上海联
合产权交易所公开
挂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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