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2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四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 1048 号”文核准, 中国华能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
币 400 亿元(含 4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发
行公告》,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基础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
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
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10年,以每10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
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10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9年9月11日结束, 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 19CHNG7Y, 债券代码: 155884)的实际发行规模为人
民币9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4.10%; 品种二(债券简称: 19CHNG8Y, 债券代
码: 155885)的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1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4.65%。
特此公告。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
四期) 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
四期) 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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