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25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 第四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 469号” 文核准, 中国大唐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
币300亿元(含人民币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四期) 发
行公告》,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四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不超过52亿元。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
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
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
品种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
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
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
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
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9年9月25日结束, 本期债券品种一实际发行规模
27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81%;品种二实际发行规模2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4.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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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期) 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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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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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期) 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 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
四期) 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 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
四期) 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 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
四期) 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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