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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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年修订)》及其
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核准,
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的封面签署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
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
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督促相关
责任主体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落实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本募集说明书及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
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
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
益。
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
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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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场所
及其他主管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
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
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
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或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方式予以公布,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
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
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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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
章节。
一、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
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
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年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经
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 2,390,461.96 万元,最近一期末( 2019 年 6 月 30 日)合并
报表中未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 2,414,082.26 万元;发行人 2016 年度、 2017 年
度和 2018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3,621.22 万元、
31,051.55 万元和 35,231.98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3,301.58 万元( 2016 年、 2017 年及 2018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二、本期债券发行,经联合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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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