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进行重大投资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9 昆租 02 债券代码:155696.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30 日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昆明安居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昆明安居集团”或“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所有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上市或转让,且在本报告出具之日未到期,并由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受托
管理人的债券共计 1 只,其信息披露如下:
表-公司已发行债券
序号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代码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亿元)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
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9
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保 19 昆租 02 155696.SH 2019-09-10 2026-09-10 5.00 6.45
障性住房)(第一期)品种
二
二、重大投资事项的背景及原因
根据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深化国资
国企改革”的战略部署,根据第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 74 次会议、第十五届市人
民政府第 16 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昆明市住房板块深化国企改革实施方案》:
“为顺利构建昆明市住房板块企业,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
原则,先期对昆明公租房公司(现为昆明安居集团)与昆明佳湖房地产公司进行
战略整合,将市国资委持有昆明佳湖房地产公司 90%的股权采取合规转让的方式
实现昆明公租房公司(现为昆明安居集团)和昆明佳湖房地产公司的整合”的实
施路径,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拟采用非
公开有偿协议转让方式,并购市国资委持有的昆明佳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0%
股权。
三、投资合同基本情况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甲方)与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
司(乙方)签署了《关于昆明佳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标的
(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90%的股权(实缴出
资额 4500 万元人民币)转让至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受让标的公司 90%的
股权(实缴出资额 4500 万元人民币)。
(2)标的股权完成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标的公司将变更为由乙方持有 90%
股权(实缴出资额 4500 万元人民币)的控股公司。
2、转让对价
双方同意:以标的企业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
所有者权益 1,132,663,327.32 元为基础,按照甲方持股比例 90%计算为:
1,019,396,994.59 元 , 乙 方 受 让 甲 方 所 持 标 的 股 权 的 对 价 为 人 民 币
1,019,396,994.59 元,大写(拾亿零壹仟玖佰叁拾玖万陆仟玖佰玖拾肆元伍角玖分)(“转让价款”)。
3、转让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
四、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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