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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9-04 15:04:43 股吧网页版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9-04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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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修订)》
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
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
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
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
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
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
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
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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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
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
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
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
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 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者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
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
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
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
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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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
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上市
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 2019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为 3,474,912.81 万元。本期债券发行前,公司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
别为人民币 96,073.07 万元、 100,572.14 万元和 104,839.31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00,494.84 万元(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
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上市后的交易流通
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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