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2
债券代码: 155664.SH 债券简称: 19 鲁资 03
债券代码: 155665.SH 债券简称: 19 鲁资 04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公告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山
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
券(第二期)(品种一)(简称: 19 鲁资 03、代码: 155664.SH)、山东省国有资
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简称: 19
鲁资 04、代码: 155665.SH)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上述债券的债券持
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子公司山东省再
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再担保集团”)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山东远东国际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案件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山东再担保集团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就山东远东国际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追偿权纠纷事项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该案,诉讼金额暂计为 103,994,217.8 元。
该案具体信息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名称:
原告: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袭建兵
被告 1:山东远东国际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加海
被告 2:山东翔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帅
被告 3:天元天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玉红
被告 4:兰陵县宝华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加海
被告 5:山东宝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加海
被告 6:山东宇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学平
被告 7:金保华
被告 8:宋丽萍
(二)管辖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案由:
2017 年 8 月,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该
信托计划项下资金向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山东远东国际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放信托贷款 9,900 万元,期限两年, 2019 年 8 月到期。 山东再担保集团对信托
贷款提供担保,反担保措施为:山东翔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元天诚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兰陵县宝华矿业有限公司、山东宝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宇太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金保华、宋丽萍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信托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发生经营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截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 山东再担保集团代借款人偿还信托贷款本金和利息后,
债务人向山东再担保集团共偿还 14,962,500 元,剩余的 103,994,217.8 元及利息、
违约金等均未偿还。
(四)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 1 向原告偿还信托贷款本息共计 103,994,217.8 元;
2、依法判令被告 1 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 11,755,083.33 元。
3、依法判令被告 1 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全部费用;
4、依法判令被告 2 在原告代偿本金 7000 万元及由此引发的利息、违约金及
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5、依法判令被告 3 在原告代偿本金 3000 万元及由此引发的利息、违约金及
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6、依法判令被告 4、被告 5、被告 6、被告 7、被告 8 对上述第一、二、三
项诉讼请求与被告 1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山东新光股份有限公司案件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山东再担保集团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收到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就山东再担保集团及全资
子公司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山东新光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事项向山东
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资料,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诉讼金额合计暂为 52,274,321.07 元。该案具体信息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名称:
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负责人:王济鹏
被告 1:山东新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春生
被告 2: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广超
被告 3: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袭建兵
被告 4:钱春生
被告 5:于梅
(二)管辖法院: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案由:
2019 年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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