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5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H19华集 1 15565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发行人”)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H19 华集 1”,债券代码:15565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华晨集团于 2025年 2月 19日发布的《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华晨集团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装备”)与被告上海华颂商旅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颂商旅”)、华晨集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受理法院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移送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年 9月冻结了华晨集团持有的沈阳金运汽车物流有限公司股权 1亿元。
2022 年 2 月 18 日,华晨集团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
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案号为(2021)辽 01 民初 4389 号。原告大连装备请求判令:1.被告一华颂商旅向原告大连装备支付到期未付租金 7,883,125 元;及以该到期未
付租金 7,883,125 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标准,自 2020 年 8 月 14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
清该到期未付租金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暂计至起诉日约55万元);2.被告一华颂商旅向原告大连装备支付全部未到期租金84,885,625元;3.被告一华颂商旅向原告大连装备支付留购价款 1,000 元;4.被告一华颂商旅向原告大连装备支付违约金 20,000,000 元;
5.被告一华颂商旅向原告大连装备支付本案诉讼原告大连装备实际发生财产保全保险费 92,768.75 元、律师费 125,000 元;6.被告二华晨集团对前述全部五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7.两被告华颂商旅及华晨集团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5,000 元等全部诉讼费用。
二、判决、裁定情况
被告华晨集团于 2021年 4月 30日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驳回
原告大连装备的起诉。
2023 年 1 月 28 日,被告华晨集团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2021)辽 01 民初 4389 号
民事判决书,确认被告华晨集团向原告大连装备就融资债务本金 13,478,983.33 元、违约金 20,000,0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 927,687.75元、律师费 150,000 元与被告华颂商旅承担共同给付义务。驳回原告大连装备其他诉讼请求。
2023 年 12 月 20 日,被告华晨集团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2023)辽 01 民初 1670
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被告华晨集团向原告大连装备就欠付租金 92,768,750 元、留购价
款 10,000 元、财产保全保险费 92,768.75 元、律师费 125,000 元与被告华颂商旅承担共
同给付义务。驳回原告大连装备其他诉讼请求。
三、二审进展情况
2021年8月4日,华晨集团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为大连装备,被上诉人为华颂商旅、华晨集团,上诉人请求撤销(2020)辽 01 民初 1821 号《民事裁定书》,指定沈阳中院对本案进行实体审理。
2021年 9月 30日,华晨集团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沈阳中院(2020)辽 01民初 1821号民事裁定,指令沈阳中院审理。
2023 年 11 月 13 日,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管理人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2023)辽民终 6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沈阳中院(2021)辽 01民初 4389号民事判决,发回沈阳中院重审。
2024 年 1 月 17 日,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管理人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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