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06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H19华集 1 15565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华晨集团为沈阳汽车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事宜)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发行人”)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H19 华集 1”,债券代码:15565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10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华晨集团于 2025年 1月 26日发布的《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现就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华晨集团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11 月 20 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根据债
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华晨集团重整一案。2021 年 3 月 3 日,沈阳中院裁定对华晨集团
等 12 家企业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2023 年 8 月 2 日,沈阳中院裁定批准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
2025 年 1 月 24 日,华晨集团与盛京银行签订《质押合同》,以华晨集团持有的沈
阳三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50%股权质押,为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与盛京银行签订的《并购贷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借款金额 19.99亿元。华晨集团称,上述资金后续将用于执行重整计划。
二、风险提示
中金公司作为“H19 华集 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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