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0-16
China Chengxin International Credit Rating Co.,Ltd.
[202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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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并
获取控股股东地位的公告
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国宏”或“公司”)目前存续
债券中的“19 国宏 01”和“20 国宏 01”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评级工作。
2020 年 9 月 16 日,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
能”或“上市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 华泰证券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 <股份质押协议>暨控制
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赛摩智
能控股股东厉达及华泰资管代表的华泰 5 号、兴证资管代表的兴证 5 号拟将所
持有赛摩智能合计 1.09 亿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20.32%,以下简称“标的股
份”) 以 6.00 元/股的交易价格转让给洛阳国宏,转让总价款为 6.53 亿元。 公司
受让完成标的股份后,厉达、厉冉将其合计直接持有的 0.52 亿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 9.66%, 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股份”) 上法定附有的表决权委托公
司行使,委托期限为自标的股份过户至公司名下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后续,若公司通过定向增发、二级市场增持、协议受让等方式进一步增持赛摩智
能股份,当公司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比例超过原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厉达、厉
冉、 王茜) 5.16%以上(含 5.16%),在确保公司实际控制上市公司且届时法律法
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须将前述授权股份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返还给原控股股东
及一致行动人,具体届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公告》还称,赛摩智能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向洛阳国宏承诺上市公司
2020 年至 2024 年期间经审计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3.8 亿元,且各年度经审计的
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 否则则触发业绩补偿, 届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
致行动人应以现金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与此同时, 厉达、厉冉将持有的赛摩
智能合计 0.54 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0.00%, 包含上述表决权委托股份)
质押给公司,作为业绩补偿的履约担保。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厉达 12,048.41 22.50% 11,223.69 20.96% 19.11%
厉冉 4,182.13 7.81% 4,182.13 7.81% 0
王茜 3,061.80 5.72% 3,061.80 5.72% 5.72%
华泰 5 号 3,333.33 6.22% 0 0 0
兴证 5 号 6,724.66 12.56% 0 0 0
洛阳国宏 0 0 10,882.71 20.32% 29.98%
注:1、华泰 5 号为“华泰证券资管-徐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华泰证券资管 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简
称;2、兴证 5 号为“兴证证券资管-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兴业证券 5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的简称。
2020 年 10 月 9 日,赛摩智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
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称标的股份过户登
记手续已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办理完毕,厉达、厉冉与公司签订的《表决权委
托协议》亦自此生效,洛阳国宏直接持有赛摩智能 20.32%股权,成为其第二大
股东; 拥有赛摩智能 29.98%的表决权,成为其单一拥有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
为其控股股东。
赛摩智能(300466.SZ)主营业务涵盖智能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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