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8
债券代码:155611.SH 债券简称:19 国宏 01
债券代码:163430.SH 债券简称:20 国宏 01
债券代码:188487.SH 债券简称:21 国宏 01
债券代码:188729.SH 债券简称:21 国宏 0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审计机构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2024 年 3 月
重要声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依据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洛阳国宏”)向平安证券提供的资料。平安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自行承担责任。
一、原审计机构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泉水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履职期间:2016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
二、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原审计机构停止履行职责时间
1、变更原因
根据 2023 年 2 月 20 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要求,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因此公司更换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原审计机构停止履行职责时间
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停止
履行职责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二)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约定。
(三)新任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将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晓荣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近一年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情形。
(四)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截至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公司已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业务合同,由其为公司出具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五)变更生效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自 2024 年 3 月起生效,新任审计机构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职责起始日期为2024年3月。
三、移交办理情况
变更前后审计机构工作的移交办理已完成。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为公司正常业务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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