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6
股票简称:中国交建 股票代码:601800
债券简称:19中交G1 债券代码:155565
债券简称:19中交G2 债券代码:155566
债券简称:19中交G3 债券代码:155605
债券简称:19中交G4 债券代码:155606
债券简称:19交建Y1 债券代码:155853
债券简称:19交建Y3 债券代码:163976
债券简称:20 交建 Y1 债券代码:175001
债券简称:21 交建 Y1 债券代码:188422
债券简称:21 交建 Y2 债券代码:188423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5 号)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1 年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1 年 8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统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9 中交 G1”、“19 中交 G2”、“19 中交 G3”、“19 中
交 G4”、“19 交建 Y1”、“19 交建 Y3”、“20 交建 Y1”、“21 交建 Y1”、“21 交建
Y2”)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告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末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中国交建借款余额(含发行债券)为人民币 4,953.23 亿元,较中国交
建 2020 年末借款余额 4,052.73 亿元增加 900.50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中国交建
2020 年末净资产 3,578.03 亿元的 25.17%。
中信证券在获悉上述事项后,与中国交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以上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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