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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8-07 15:51:43 股吧网页版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07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太原市新晋祠路一段 1 号)
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1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
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若有)、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
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
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2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
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3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
章节。
一、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
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895.73 亿元(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 , 本期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占发行人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
益的比例为 4.47%,未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4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本次
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57 亿元(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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