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2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6 国际投资大厦)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签署日期: 2019 年 7 月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 广东省广
州市黄埔区中新
广州知识城腾飞
一街 2 号 618 室)
联席主承销商
( 住所:深圳市福
田区中心区中心广
场香港中旅大厦第
五层( 01A、 02、 03、
04)、 17A、 18A、
24A、 25A、 26A)
财务顾问
(住所: 北京市
西城区阜成门
北大街 2 号 1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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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 “公司” 或“ 国投
集团”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本次债券”)的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 1793 号” 文核准。
2、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8,487,375.10 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
合计) ;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27,947.90 万元(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中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 本期债券期限为 10 年。
6、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00%-5.0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
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 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
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 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
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
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
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8、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
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 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9、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 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 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簿记管理人
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
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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