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31
债券代码:155500.SH 债券简称:19融信01
债券代码:155501.SH 债券简称:19融信02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根据《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 一)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品种一) 》”)和《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品种二)》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应于2023年4月3日兑付本期债券全部本金的 5%。
由于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回款不达预期、账面可动用资金较少,公司未能 筹措足额资金于2023年4月3日对本次分期偿付款进行兑付。公司正在制定进一 步的债券兑付方案。
根据《决议公告》:“议案三:关于增加30天宽限期的议案”获得债券持 有人投票通过,相关事项如下:
根据《募集说明书》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其明确“2、以下事件构成《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债券项下发行人的违约事件:(1)在本次债券到期、加速 清偿或回购(若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2)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次债 券的到期本息;(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或出售其重大资产 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或出售 其重大资产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 响;(4)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且将实质的重 大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
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仍未得到纠正;(5)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6)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或者监管部门作出任何规定,导致发行人履行本协议或本次债券项下的义务变为不合法或者不合规;(7)其他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在触发《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违约事件发生之后给予发行人30日的宽限期,该宽限期内上述条款所约定事件不触发违约(但发生发行人其他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或其他债务项下实质性违约的情况除外),若发行人在该宽限期内对本期债券到期本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豁免的,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违约。宽限期内不设罚息,按照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如有)。
因此,本次事件不构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违约。
公司将在宽限期内通过加速归集销售回款等方式进行资金筹措,相关偿付安排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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