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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2-05 17:40:25 股吧网页版
15548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公司债券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05

债券代码:136372
债券代码:136483
债券代码:143244
债券代码:143267
债券代码:155025
债券代码:155481
债券代码:155482
债券简称:16 光大 01
债券简称:16 光大 02
债券简称:17 光大 02
债券简称:17 光大 04
债券简称:18 光大 01
债券简称:19 光大 01
债券简称:19 光大 0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公司债券
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作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二)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
二)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品种一)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二)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
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
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重大事项概述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团” 或“发行人” )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发布《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以下简称:
“《公告》”), 根据《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
司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需就一诉讼事项进行公
告。光大控股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相关公告,正文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20)渝 05 民初 3622 号
当事人姓名/名称
原告:方明
被告一: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二:英利国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重庆英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四:重庆英利七牌坊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五:重庆三亚湾水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六:重庆英利广晟五金机电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被告一为发行人;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
六为发行人子公司
(二)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20)渝 05 民初 3622 号
本次诉讼的受理时间 2020 年 12 月 29 日
本次诉讼的案由
原告将其实际持有英利国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36%股份
转让给被告一,双方已于 2018 年和 2019 年分两次在新加
坡交易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完成股份交易,并于 2019 年 4
月双方完成全部股份交易并办理了全部的资产交割手续。
原告现主张认为前述股份转让价款应为人民币 20 亿元,截
至起诉前被告一支付了人民币 8.28 亿元,尚欠人民币
11.72 亿元;而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
系被告一的实际控股子公司,应当对被告一的该笔债务承
担共同还款责任。
诉讼的标的
原告主张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股份转让余款人民币 11.72 亿
元;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对被告一
的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责任。
立案/受理机构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裁判结果的做出时间 -
二、诉讼、仲裁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已完全履行本次收购相关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本
次诉讼/原告主张金额人民币 11.72 亿元占本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
资产(437.87 亿港元)的比例低于 5%,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无重大影响。本公司对于原告所提出的诉讼主张持保留意见,并保留一切法律抗
辩追究权利。本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前述重大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据发行人《公告》,光大控股有关公告乃根据有关披露规定发布,公告中所
述诉讼不会对光大集团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已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
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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