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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6-19 09:53:33 股吧网页版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19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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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
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中诚信证评与评级委托方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
组成员以及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观、独立、公正的关
联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并有充分理由保
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
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在公司网站
( www.ccxr.com.cn)公开披露。
4、本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发行主体或/及评级对象相关参与方提供,
其它信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
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证评对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的真
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对其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
及时性以及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评级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
且只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6、本次评级结果中的主体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债券
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监管规定及《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
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评级结果的维持、变更、暂停或中止,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对外公布。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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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公司概况
1990 年 11 月,光大集团前身中国光大(集团)
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团总公司”)成立,注册
资本 2,000 万元。 2011 年 9 月,光大集团总公司注
册资本变更为 84,000 万元。 2012 年 10 月,光大集
团总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10,000 万元。 2014 年,
财政部与汇金公司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共同
发起设立光大集团, 光大集团总公司由国有独资企
业整体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6,000,000 万元,其中财政部出资 3,728,775.49 万元,
占总股本的 44.33%,汇金公司出资 4,682,821.72 万
元,占总股本的 55.67%;财政部以光大集团总公司
和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财政部借款本息作
为出资,汇金公司以 90 亿股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股权、中国光大实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代为偿还人民银行
再贷款本息作为出资。 2018 年 12 月,财政部将其
持有公司股权的 10%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 截至 2019 年 3 月
末,光大集团注册资本 6,000,000 万元,其中汇金
公司、财政部及社保基金会持股比例分别为
55.67%、 39.90%及 4.43%。
截至 2018 年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一
级子公司有 12 家,包括光大银行、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光大永明人寿保
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人寿”)、中国光大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香港”)、光大金控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控”)、光大兴陇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中国光
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实
业”)、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
大云付”)、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大金瓯”)、光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
科技”)、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青
实业”) 及中国青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青旅集
团”)。此外,光大集团通过光大香港控股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称“香港联交所”)上市的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光大控股”)、中国
光大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称“光大国际”)、光大绿色
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环保”)、光大永年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年”)以及在香港联交所
和新加坡交易所(以下称“新交所”)上市的中国光
大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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