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09 10:24:14 股吧网页版
15547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新增重大诉讼和失信被执行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9


债券代码:155145.SH 债券简称:19 阳集 01
债券代码:155265.SH 债券简称:19 阳集 02
债券代码:155476.SH 债券简称:19 阳集 0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新增重大诉讼和失信被执行情况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阳光集团”或“公司”)或公开市场信息查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债券投资人应当关注投资和交易违约债券的风险,债券持有人不得参与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新增重大诉讼和失信被执行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9 阳集 01,债券代码:155145.SH)、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9 阳集 02,债券代码:155265.SH)、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9 阳 集 03,债券代码:155476.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各期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各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近期,中泰证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获悉,截至 2025 年 4 月 3 日,发行人及
子公司存在新增重大诉讼和失信被执行等相关情况如下:

一、重要开庭信息

上诉人 被上诉人 案号 法院 案由 开庭时间

沈阳瑞光贸易

有限公司,香

港创地有限公

康明投资有限公 司,阳光城集 (2024)沪 上海市第二中级 股权转让

司,沈阳绿怡酒 团股份有限公 02 民初 93 号 人民法院 纠纷 2025-04-17
店管理有限公司 司,辽宁高校

后勤集团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浙江东辉实业

有限公司,滑

县众诚环保科

河北红墙新材料 技有限公司, (2024)浙 浙江省杭州市滨 票据追索

有限公司 阳光城集团股 0108 民初 江区人民法院 权纠纷 2025-05-19
份有限公司, 7812 号

杭州金臻阳房

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耀华园

上诉人 被上诉人 案号 法院 案由 开庭时间

林股份有限公



二、失信被执行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 案号 涉案金额 被执行人的 执行法院

(万元) 履行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 (2025)赣 0.86 全部未履行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
限公司 0302 执 807 号 法院

中泰证券作为各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