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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5 15:19:18 股吧网页版
15544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重要诉讼取得进展等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债券代码:155448 债券简称:HPR 融侨 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重要诉讼取得进展等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集团”、“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HPR 融侨 1,债券代码:155448,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融侨集团发布的《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重要诉讼取得进展等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重要诉讼取得进展
(一)与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取得进展
1、诉讼基本情况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二四”)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七区法院”)对融侨集团及融侨集团之子公司郑州融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融坚”)提起诉讼(以下简称“中二四建工案”)。该案二审已判决,相关事项往期已进行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2、诉讼最新进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二七区法院就中二四建工案作出的《执行裁定书》;根据前述文书,中二四建工案相关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二七区法院已依法立案执行,并作出如下裁定:

(1)责令被执行人融侨集团、郑州融坚于本裁定生效后三日内履行(2025)豫 01 民终 8246 号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2)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融侨集团、郑州融坚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3,911,750.79 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提取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资产(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的实际金额以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金额为准,查封、扣押、冻结、提取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的实际金额以协助执行通知书金额为准)。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二七区法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的诉讼事项取得进展
1、诉讼基本情况

因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对福州世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融侨集团、融侨集团之子公司闽侯融侨置业有限公司、融侨集团之子公司福州融侨新港大酒店有限公司、融侨集团之子公司安徽融侨置业有限公司、福州博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以下简称“中信金融案”)。相关事项已多次披露,详见公司往期公告(网址:
http://www.sse.com.cn)。
2、诉讼最新进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金融案相关的《议价、拍卖申请书》《执行裁定书》《网络司法拍卖通知书》。其中,根据前述《执行裁定书》,福州中院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融侨集团名下坐落于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六一中路 161 号
(原六一中路东侧)融侨国际公馆 4#楼 1 层 01 集中式商场(以下简称“标的物”)。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根据前述《网络司法拍卖通知书》,福州中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三)影响分析

发行人称,上述诉讼事项及相关资产的拍卖、变卖可能导致公司偿债能力进一步贬损。公司及相关主体将积极应诉,争取协商解决相关纠纷,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人事变动
(一)人员变动原因及依据

2025 年 11 月 19 日,根据《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融侨集团召开
董事会,免去林宏修先生公司董事长职务并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决议选举钟春
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并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完成工商
变更。

上述事项已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
(二)现任人员相关情况

钟春金先生,1980 年出生。自 2023 年加入融侨集团,任融侨集团董事,现
任融侨集团董事长并任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影响分析

发行人称,本次变动不影响林宏修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林宏修先生仍然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述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公司治理、日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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