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8 17:32:57 股吧网页版
155448:关于召开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155448 证券简称:HPR融侨1

关于召开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

根据《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现定于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5日召开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9融侨01”“HPR融侨1”或“本期债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55448

(三)证券简称:HPR 融侨 1

(四)基本情况:2019 年 5 月 30 日,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了
规模合计 20.00 亿元的“19 融侨 01”,期限 5 年,当期票面利
率 6.5%。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5年8月21日

(四)召开时间: 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5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5日

(六)召开地点:本次会议不设现场会议地点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请将本通知所附的表决票(参见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四,如适用)的扫描版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5年8月22日9:00后至2025年8月25日17:00前送达指定联系邮箱【rongqiaojituan@163.com】(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最后一次有效投票以电子邮件系统时间孰后认定。

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文件盖章纸质版寄送至“六、其他之‘(六)、会议会务人’”处的邮寄地址。表决票电子邮件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者不一致或者债券持有人未按前述规定寄送上述文件盖章纸质版的,以电子邮件为准。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HPR融侨1”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2、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3、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以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期债券为一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4、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可以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
议案全文见附件一。

议案2:《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

议案全文见附件二。

四、决议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通讯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多填、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三)本次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四)本次会议根据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具有同等约束力。

五、其他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