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债券代码:155448 债券简称:HPR 融侨 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集团”、“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HPR 融侨 1,债券代码:155448,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融侨集团发布的《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 诉讼基本情况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或“原告”)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对福州汉霖实业有限公司(主债务人,以下简称“汉霖实业”)、融侨集团、融侨集团之子公司福建融侨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居业”)等提起诉讼(以下简称“本案”)。公司于 2025 年 6 月收到民事起诉状、福州中院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渤海银行诉讼请求中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相关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主张本金:截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被告汉霖实业尚欠本金 212,770,000
元;
2、主张利息:截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被告汉霖实业尚欠利息 328,647.50
元,罚息和复利 62,711.43 元,此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相关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
3、主张贷款提前还款(加速到期)并解除合同;
4、主张被告汉霖实业向原告支付本案律师费 7,800 元;
5、主张担保权利:被告融侨集团、福建居业等对本案确认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主张众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等;
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福州中院尚未对该案作出判决。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称,公司将积极应诉,争取协商解决相关纠纷,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公司目前仍面临流动性问题,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风险提示
中金公司作为“HPR 融侨 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核实,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金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提醒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等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告,注意投资风险、并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同时,中金公司提示持有人务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的交易规则,合法合规进行债券交易,不得开展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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