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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2 12:14:43 股吧网页版
15544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2


债券代码:155448 债券简称:HPR 融侨 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集团”、“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HPR 融侨 1,债券代码:155448,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融侨集团发布的《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事项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与连江兆昌投资有限公司之诉讼事项

(一)诉讼基本情况

融侨集团于 2024 年 9 月收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鼓楼法院”)
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连江兆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兆昌”)对融侨集团提起诉讼(以下简称“本案”),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往期公告。

(二)诉讼最新进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鼓楼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文书。根据前述文书,本案相关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连江兆昌向鼓楼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鼓楼法院已经立案执行,并要求融侨集团限期如实报告财产。

(三)影响分析

发行人称,公司将争取与相关主体协商解决相关纠纷,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之诉讼事项

(一)诉讼基本情况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原告”)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对福州汉霖实业有限公司(主债务人,以下简称“汉霖实业”)、融侨集团、融侨集团之子公司融侨集团合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置业”)、福清融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置业”)、合肥融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融欣”)、福建融侨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居业”)、厦门融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融乡”)、无锡融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融悦”)、南京融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融杰”)、南京融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融新”)等提起诉讼。公司于2025 年 4 月收到民事起诉状、福州中院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交通银行主要诉讼请求中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相关的内容如下:

1、主张本金:截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止,被告汉霖实业尚欠本金 372,120,750
元;

2、主张利息:截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止,被告汉霖实业尚欠利息 294,739.88
元,复利 0 元,罚息(违约金)0 元,原告请求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3、主张贷款提前还款(加速到期)并解除合同;

4、主张担保权利:
(1)被告融侨集团、福清置业、合肥融欣、南京融杰、南京融新、福建居业、厦门融乡、无锡融悦等对汉霖实业所欠原告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原告有权就被告合肥置业、福清置业提供的相关抵押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5、主张本案诉讼费用由众被告共同承担。

原告已申请诉讼保全。目前,福州中院尚未对该案作出判决。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称,公司将积极应诉,争取协商解决相关纠纷,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公司目前仍面临流动性问题,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风险提示

中金公司作为“HPR 融侨 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核实,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金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提醒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等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告,注意投资风险、并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同时,中金公司提示持有人务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的交易规则,合法合规进行债券交易,不得开展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

(以下无正文)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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