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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7 16:36:36 股吧网页版
15544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贷款提前到期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7


债券代码:155448 债券简称:HPR 融侨 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贷款提前到期
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集团”、“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HPR 融侨 1,债券代码:155448,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融侨集团发布的《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贷款提前到期的事项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

(一)诉讼基本情况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陕西建工第十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建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对融侨集团之子公司郑州融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融侨”)提起诉讼(以下简称“陕西建工案”)。郑州融侨于 2025 年 1 月收到民事起诉状、郑州中院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陕西建工主要诉讼请求如下:

1、判决郑州融侨向陕西建工支付合同范围内欠付的工程款 57,782,581.56
元;

2、判决郑州融侨向陕西建工支付因案涉项目洽商变更、设计变更额外产生的工程款 6,567,208.77 元;

3、判决郑州融侨向陕西建工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1,091,472.34 元(以郑州融侨应付未付工程款为基数,自应付款之日起 60 日后按照 LPR 标准暂计算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最终应计算至郑州融侨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

4、判决郑州融侨向陕西建工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 750,850.96 元
(以郑州融侨应付未付工程款为基数,自应付款之日起 60 日后按照 LPR 标准暂
计算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最终应计算至郑州融侨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

5、判决郑州融侨向陕西建工支付非陕西建工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陕西建工所遭受的损失 76,029,131.43 元;

6、判决陕西建工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被告欠付工程款64,349,790.33 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7、判决郑州融侨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等。

目前,郑州中院尚未对陕西建工案作出判决。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称,公司将积极应诉,争取协商解决相关纠纷,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子公司贷款提前到期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之子公司郑州融侨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9 月 28 日期间与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及其项下相关《借款变更协议》等协议,并后续签署了《借款展期协议》及其项下相关《借款变更协议》(上述协议以下统称“《借款合同》”)。基于前述《借款合同》,民生银行郑州分行累计向郑州融侨发放贷款 57,800 万
元用于“融侨城西苑四期”开发建设,并将上述贷款余额展期至 2028 年 7 月 3
日,贷款展期金额为 43,707 万元。

近日,民生银行郑州分行以郑州融侨违反《借款合同》中“若本项目贷款展期期间及乙方贷款存续期间,甲方涉及大额诉讼或者账户、财产被查封冻结等影
响乙方贷款安全的重大风险,乙方有权宣布贷款立即到期”等合同条款为由,宣
布本笔贷款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提前到期,郑州融侨应偿还民生银行郑州分行贷
款本金为 43,707 万元、利息(含罚息)98,900,020.48 元(利息、罚息暂计至 2024年 12 月 17 日)。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贷款尚未清偿。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称,目前郑州融侨、融侨集团等各方正在与民生银行郑州分行就该债务相关事宜进行积极沟通,争取减少贷款提前到期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不良影响。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目前仍面临流动性问题,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风险提示

中金公司作为“HPR 融侨 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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