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4
债券代码:155448 债券简称:19 融侨 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9 融侨 01”发行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务逾期、累计诉讼仲裁及经营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集团”、“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 融侨 01,债券代码:155448,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
及融侨集团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发布的《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逾
期、累计诉讼仲裁及经营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有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融侨集团关于公司债务逾期、累计诉讼仲裁及经营的有关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融侨集团发布了《公告》,就融侨集团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流动性风险与经营情况,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以及未完结的诉讼、仲裁相关事项等可能会对投资者相关权益产生影响的情况进行了披露,主要内容如下:
(一)逾期债务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规定,发行人或者其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发行人应当披露公告:(一)未能清偿公司信用类债券或者其他境外债券;(二)未能清偿其他债务,且单次违约金额达到 1,000 万元或者占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上年末净资产 5%以上;(三)未能清偿其他债务,且 1 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违约
未偿余额达到 5,000 万元或者占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上年末净资产 10%以上;(四)违约债务金额虽不满足前三项标准,但违约后果将直接或者间接导致发行人的公司信用类债券面临提前偿付,且需提前偿付的金额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上年末净资产 10%。
1、未能如期偿还的金融机构贷款
基于如上披露要求,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融侨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
未能如期偿还的金融机构贷款本金余额约为 48,667.70 万元,相关违约事项已进行过披露,详见融侨集团往期相关公告。
2、未能如期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融侨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未能如期兑付的商业承
兑汇票金额为 2,104.41 万元。不存在单笔商业承兑汇票违约金额达到 1,000 万元或者占融侨集团 2023 年末合并报表净资产15%以上的情况。
(二)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规定,发行人或者其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发生诉讼、仲裁事项,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发行人需对相关事项进行披露:(一)涉案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占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上年末净资产 5%以上;(二)可能导致的损益超过 1,000 万元,且占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上年度净利润的 10%以上;(三)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基于案件特殊性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或者债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针对符合上述重大事项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融侨集团已进行相关披露,详见融侨集团往期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3月31日,融侨集团已做临时性公告披露或定期报告中已披露、尚未完结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 11.57 亿元(案件金额主要为法律文书上列示的本金及有载明具体数额的利息、违约金等,不含未载明具体数额的利息及违约金等,下同)。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融侨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1 融侨集团 2023 年末合并报表净资产数据截至《公告》发布日暂未完成审计
尚未完结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 5.32 亿元(上述诉讼、仲裁的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等类型)。其中,融侨集团作为原告起诉或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涉及金额约 0.53 亿元;融侨集团作为被告被诉或者第三人、案外人、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涉及金额约 4.79 亿元。
据发行人披露,融侨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通过努力谈判、积极应诉等方式努力推动各项纠纷的解决;同时,受送达流程等影响,融侨集团存在未收到或者延迟收到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
(三)公司销售经营基本情况
2024 年 1-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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