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5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2 区 2 号楼)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签署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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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
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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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主体评级为 AAA,债项评级为 AAA;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发行人未经审计合并口径的所有者权益为 2,591,703.19 万元;本期债券发行前,发
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06,965.87 万元(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
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2018 年 9 月 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430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
元)的公司债券。
二、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
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类产品,其二级市场价格一般与市场利率水平呈反向变动。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
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取固定利率形式且
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
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 因而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
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
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
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
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
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
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
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
资质条件请参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也将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交易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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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
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
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
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
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存在资产负债率普遍偏高的特点。 2016-2018 年及 2019
年 1-3 月,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4.88%、 73.82%、 72.06%及 70.51%,剔除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合计 30 亿元绿色中期票据及 1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在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其他权益工具中核算)后,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实际资产
负债率分别为 74.88%、 74.80%、 74.69%及 73.87%,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发行
人近年业务规模快速扩张,新建风电项目较多,债务融资规模持续扩大,主要是
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多种债权方式获取资金完成新项目的投资建设所致。
随着业务的发展,未来发行人的债务规模可能继续扩大,可能造成一些不利影响,
例如更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被用于还本付息,挤占部分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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