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1债券代码: 155399 债券简称: 19 鲁高 01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
债券付息日: 2021 年 5 月 10 日( 星期一)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发行的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 2021 年 5 月 8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开始支付自 2020 年 5 月 8 日至 2021 年 5 月 7 日期间的利
息。根据《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
告》和《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 19 鲁高 01。
3、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代码: 155399。
4、发行人: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 人民币 5 亿元。
6、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品种,发行期限为 15 年。
7、 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为 4.89%。
8、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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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起息日:起息日为 2019 年 5 月 8 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自 2020 年至 2034
年每年的 5 月 8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34 年 5 月 8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
期利息。(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债券无担保。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登记托管和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20 年 5 月 8 日至 2021 年 5 月 7 日,逾期部分不另
计利息。
2、 利率: 票面利率为 4.89%。
3、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5 月 7 日。截至
上述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
有本年度利息。
4、 付息日: 2021 年 5 月 10 日( 2021 年 5 月 8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
三、 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
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
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
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
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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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比照
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据原
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并提
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
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请根据
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 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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