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15
145465.SH 17 鄂宏泰 155394.SH 19 宏泰债
155560.SH 19 宏泰 0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7 鄂宏泰、19 宏泰债、19 宏泰 02
2021 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2021 年 10 月
重要声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信息。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平安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平安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宏泰集团”、“公司”)发行的17鄂宏泰(债券代码:145465.SH)、19 宏泰债(债券代码:155394.SH)、19 宏泰 02(债券代码:155560.SH)(以下统称“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等相关规定及 17 鄂宏泰、19 宏泰债、19 宏泰 02 的《受托管理协议》的
约定,现就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89.22 亿元,借款余额(含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316.01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借
款余额为 356.66 亿元,2021 年 1-9 月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 40.65 亿元,占上年末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48%,超过 20%。
公司 2021 年 1-9 月累计新增借款分类如下。
单位:亿元
2020年 12月 31日借 2021 年 1-9 月累 累计新增借款占上
序号 项目 款余额 计新增借款金额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
1 银行贷款 204.97 52.52 27.75%
2 公司债券、其他债券 79.34 0.33 0.17%
及债务融资工具
3 委托贷款 - - -
4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 31.69 -12.19 -6.44%
款
合计 316.01 40.65 21.48%
平安证券作为 17 鄂宏泰、19 宏泰债、19 宏泰 02 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及 17 鄂宏泰、19 宏泰债、19 宏泰 02《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要求出具本受托
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7 鄂宏泰、19 宏泰债、19 宏泰022021 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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