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6
债券代码:155304.SH 债券简称:19 禹洲 01
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经取得全体持有人一致同意,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兑付日由 2023 年 6
月 28 日调整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
2、根据《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约定、《关于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1 年度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决议内容,以及《关于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决议内容,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或固定收益平台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回售申报。
5、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6、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回售撤销业务。
7、发行人前期已对公司债券“20 禹洲 01”、“20 禹洲 02”进行了展期并
分别设置了分期偿付安排。根据“19 禹洲 01”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
果的公告,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本金的计息期限调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含)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不含)。本期债券回售本金及其应付利息的兑付存在不确定
性,特此提示债券持有人注意相关风险。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3 年 6 月 27 日。
2、回售价格:101.68 元人民币。本次回售价格包括 100 元面值,以及回售
部分本金对应的 2023 年 4 月 3 日(含)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不含)利息。以
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 张)。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或固定收益平台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回售申报。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回售撤销业务。
6、经取得全体持有人一致同意,本期债券的回售行权日及回售部分本金兑
付日由 2023 年 6 月 28 日调整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科苑北路 78 号禹洲广场 27 楼
联系人:唐保荣
联系电话:0755-26559696
2、受托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丽泽金融商务区晋商联合大厦 15 层
联系人:苗雨阳
联系电话:010-83251650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14楼
联系人:傅帅
联系电话:021-68606295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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