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目 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4
二、 合并资产 负债表 5-6
三、 合并利润 表 7
四、 合并现金 流量表 8
五、 合并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 9-10
六、 资产负债 表 11-12
七、 利润表 13
八、 现金流量 表 14
九、 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 15-16
十、 财务报表 附注 17-79
委托单位 :厦门禹洲鸿 图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审计单位 :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886690
网真号址 :http://www.Reanda.com
审 计 报 告
利安达审字【2023】第 2389 号
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洲鸿图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禹洲鸿图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八.(三)所述:禹洲集团控
股有限公司(禹洲鸿图公司的控股股东,下称禹洲控股)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告
其 年 度 业 务 时 披 露 ,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产 生 亏 损 人 民 币
13,269,190,000 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禹洲集团未付清优先票据利息
389,203,000 美元(相当于人民币 2,689,028,000 元)。根据优先票据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未支付优先票据利息已导致发生违约事件。
上述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禹洲鸿图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四、其他信息
禹洲鸿图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禹洲鸿图公司 2022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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