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5
债券代码:155304.SH 债券简称:19 禹洲 01
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根据《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以及《关于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1 年度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决议内容,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5、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2 年票面利率不调整公告》,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第 4 年(2022 年 4 月 3 日至 2023 年 4 月 2 日)的票面利率
保持为 6.98%不变。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2 年 3 月 24 日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
2、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 张)。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投
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或固定收益平台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回售申报。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不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6、回售资金兑付日:2022 年 4 月 6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科苑北路 78 号禹洲广场 27 楼
联系人:唐保荣
联系电话:0755-26559696
2、受托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丽泽金融商务区晋商联合大厦 15 层
联系人:苗雨阳
联系电话:010-83251650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14楼
联系人:傅帅
联系电话:021-68606295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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